我花了6,000元来申请120张健身卡。没有人告诉我申请卡时的有效期期,卡并未表示使用期。该男子在两年内只使用了十二次。今年2月,我突然被告知这张卡将在2月底到期。
我花了6,000元来申请120张健身卡。没有人告诉我申请卡时的有效期期,卡并未表示使用期。彭先生是一名公民,在两年内仅使用了十几次。今年2月,当彭先生再次去健身房时,他突然被告知该卡将在2月底到期。除非彭先生花了3,000元来申请另一张卡,否则他可以续签未使用的时间。彭先生非常生气:“我申请了一张计数卡,不是每年的卡。我没有告诉我申请卡的有效期。现在健身房说它已经到期了吗?”
相遇:我只使用了十多次的健身卡,突然有人告诉我即将到期
公民彭先生和他的情人李女士通常喜欢运动。 2017年2月,Li女士去了Zhengzhou Sunshine Beili Fitness Club的Oran Garden商店进行运动。商店的工作人员建议她申请健身卡。
“如果您不申请卡,它的成本将超过100元。如果您申请卡,一次只会花费50元。”李女士说,当时,她认为申请卡非常有效,因此她花了6,000元人民币并申请了一张健身卡,包括120次。
“我问当时申请卡的人,他说他可以申请年度卡或第二张卡。年度卡的时间限制,第二张卡没有时间限制。”我只是认为第二张卡是更免费的,而且我可能无法经常来,所以我申请了第二张卡。当时,我问申请卡的人,他确认第二张卡没有时间限制。透明
记者看到,李女士没有指示使用时期的健身卡的正面和背面。
李女士说,在她多次使用此卡后,她申请了另一张年度健身卡,并在她的健身教练的建议下申请了该卡,该卡从2017年3月到2018年3月。年度卡过期后,我间歇性地使用了几次卡。
2019年2月下旬,彭先生将此卡带到了健身房,突然被告知该卡将在2月底到期,并且在到期后无法使用。彭先生再次检查了一下,发现卡上有104次练习,只剩几天了,我无法完成。
“申请卡时,没有人说有时间限制,并且有效期没有写在卡上!”彭先生说,他立即提出了疑问。另一方回答说,健身卡有有效期,并显示在系统中。彭先生查看了健身房的会员信息系统,这确实表明该卡的有效期是从2017年2月26日至2019年2月26日。随后,彭先生联系了为他的情人申请卡并得知雇员辞职的体育馆员工。
体育馆:找不到合同,员工已经辞职,两年的有效期是系统默认
3月7日下午,记者和彭先生去了东南路附近的阳光贝利健身俱乐部的Orang花园商店和张道新区的康宁街。这家商店的工作人员证实,彭先生的健身卡确实在商店进行了处理,该卡中还有104次已经到期。
关于彭先生的疑问,商店的会员顾问王女士解释说,其公司中的所有卡(包括辅助卡)都有有效的期限,但该有效期限并未在卡上标记。他们将在申请卡时与每个成员签订合同,该卡将在合同中明确说明,并明确为有效期提供了信息。
彭先生建议,当他的妻子申请卡时,健身房没有与她签订合同。王女士还说,他们之前也去过她,但她找不到彭先生的妻子的合同。她不知道她是否签署。至于彭先生所说的话,申请卡的人说,第二张卡没有时间限制。王女士说,这是卡申请人本人的额外承诺,该公司不允许它,也没有认识。
Wang女士认为,自从Peng先生认为自己的卡没有时间限制以来,他应该提供证据表明没有有效期的证据。 “如果您提出合同,就没有时间限制。如果有这句话,我们将承认问题是他现在没有(合同)。”
谈判后,王女士终于提出了解决方案:彭先生需要再花3,000元来申请另一张卡,他们将续签彭先生没有用完的次数,否则彭先生的卡将不再使用。彭先生表达了对这种方法的不接受。
3月7日下午,彭先生致电消费者权利保护热线12315投诉。记录后,工作人员说他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。
律师说:运营商应承担举证责任,必须明显提醒标准条款。
关于此事,亨南·吉昆(Henan Jichun)律师事务所的Yu Jichun认为,当双方都有不同的意见并且不能提出合同时,法律规定了声称并提供证据的人。由于消费者收到的卡并未表示服务寿命,并且运营商声称该卡具有使用寿命,因此操作员应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时间限制,并且必须得到消费者批准的证据。否则,应根据法律确定运营商具有时间限制的说法是无效的。
此外,律师Yu还说,健身卡在法律上反映了格式合同。根据我国“消费权保护法”第26条:如果操作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标准术语,他将吸引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,价格或费用,绩效期和方法,安全预防措施和风险警告,售后服务,民事责任,民事责任以及对消费者的重要利益,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解释他们的需求。运营商不得对消费者做出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规定,例如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,减少或豁免运营商的责任,并通过标准条款,声明,商店通知等加重消费者责任,并且不得使用标准条款和使用标准条款和使用技术手段来迫使交易。如果标准术语,通知,语句,商店通知等包含前一段中列出的内容,则内容无效。
同时,《消费者权利保护法》第53条还规定,如果操作员通过预付款提供商品或服务,则应按照协议提供。如果未根据协议提供该规定,则应履行该协议,否则应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还预付款;以及预付款的利息以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。
根据上述规定,运营商不得根据其计算机背景设定的截止日期来减少其责任,增加消费者的责任和损害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,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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